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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公告

新光產物保險委外公告

親愛的客戶您好:

為讓您享有更專業及優質的服務,且增進行政等相關事務處理效率,本公司依「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規定,並遵循保險法、洗錢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消費者保護法、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法令,將可委外處理之部份作業委託其他機構代為處理,作業項目內容如下:

  1. 保單、續保通知、催繳通知、停效通知、年度繳費證明單、其他與保險契約權利義務履行及放款業務有關之各種表單、憑證之印製、交寄、保存及銷燬作業。
  2. 委託金融機構代收保費。
  3. 委託非金融機構代收汽/機車保費。
  4. 保險契約有關之查勘調查。
  5. 資訊系統之資料維護。
  6. 海外急難救助及道路救援作業。
  7. 電話代接業務。
  8. 應收債權催收作業。

本公司於遴選受委託機構時,將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並盡善良管理人注意,選擇合法、經驗豐富且能確保消費者資料安全及作業處理流程控管嚴謹者合作,亦會對之督導以確保服務品質。

本公司及受委託機構皆會遵守資訊保密義務及相關法令規定,確保消費者資訊安全,您的任何保險相關權益將不會受到任何影響,請您知悉。若您有任何疑問或建議,請致電本公司24小時免付費服務(申訴)專線:0800-789-99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代收保費(非)金融機構

應收債權催收作業委外受委託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