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傷害保險
※重要公告 1.各校諮詢窗口採分區服務,請點選「窗口名單」查詢。 2.每月10號前需提供上月份加退保資料。 |
一、流程說明
1.如辦理投保或人員異動,請將應備文件填寫後用印寄至受理信箱,並將正本文件寄回總公司。(skiad5@skinsurance.com.tw)
2.如申請保險理賠,請將申請書填寫並簽章後,連同應備文件將正本寄回本公司辦理。
二、表單下載
三、聯絡窗口
*E-mail至新光產物受理信箱:skiad5@skinsurance.com.tw(隨後會回覆收訖郵件,務必保留以茲證明)
要保單位地區 | 聯絡電話 (02)2507-5335 |
北區 | 宋先生 分機68844 |
中區 | 吳小姐 分機68899 |
四、保障範圍&保障內容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學校與合作機構簽訂的合約書為「僱傭關係」版本者 → 工作型(定義:於實習期間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之實習學生。)
學校與合作機構簽訂的合約書為「非僱傭關係」版本者 → 一般型(定義:於實習期間全程未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且不適用依「勞動基準法」辦理實習契約之實習學生。)
★工作型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10萬至200萬元。
C.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5萬元。
D.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項目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一般型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4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20萬至400萬元。
C.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10萬元。
D.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E. 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增額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E項目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給付10萬元。
五、保障對象
教育部所轄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外實習課程修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六、履約期間
自115年08月01日00時 至116年07月31日24時止。
(自前述履約期間後,本公司不再受理新件投保,僅接受有效保單之批改加退保、理賠申請服務)
七、保險期間
可投保一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1日
八、投保人數
每張保單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
九、保險費(單位新台幣)
| 保險期間 | 工作型 | 一般型 |
| 12個月 | 382元 | 669元 |
| 11個月 | 363元 | 636元 |
| 10個月 | 344元 | 602元 |
| 9個月 | 325元 | 569元 |
| 8個月 | 306元 | 535元 |
| 7個月 | 287元 | 502元 |
| 6個月 | 248元 | 435元 |
| 5個月 | 210元 | 368元 |
| 4個月 | 172元 | 301元 |
| 3個月 | 134元 | 234元 |
| 2個月 | 96元 | 167元 |
| 1個月(含不滿1個月) | 57元 | 100元 |
| 1日 | 19元 | 3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