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

團體傷害險

(外交部)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

※重要公告

1.出發前請要保單位填寫投保申請書一併用印繳回,至遲於保險期間開始前一上班日以電子郵件通知本公司。(詳五、表單下載)

2.進件及後續作業相關通知一律已電子郵件辦理,非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案件請勿使用。(受理信箱: skiad2@skinsurance.com.tw)

作業流程

(一)、出發前的投保作業                                   

1、要保單位請逐次填寫橫式投保申請書,至遲於保險期間開始前一上班日以電子郵件通知本公司。

    E-mail : skiad2@skinsurance.com.tw

2、投保申請書填寫方式,請詳「要保書及名冊填寫範例」。

   務必請要保單位用印(若旅行社代辨:請旅行社蓋章並註明代理機關名稱 ),並填寫送件單位名稱、承辨人姓名、E-mail、電話及保單寄件地址(若旅行社代辨:請填寫旅行社代辨人相關資料)。

3、如需申請英文投保證明,另請填寫「英文投保證明申請表」 (電子檔)請提前一上班日告知。

4、本公司服務人員於收到投保申請書後,如需要補全,將Mail回覆送件單位,請務必註明電子信箱。

(二)、保費繳付方式

1、請匯款完整金額(不可扣除手續費)至台新銀行之指定虛擬帳號。

虛擬帳號:保險費繳款單上的繳費單號(一組8812開頭之編號,如下圖所示)。

※被保人本人付款亦可多加利用本公司官網進行線上收費 保單繳費查詢|新光幫我保

保險費繳費單示意圖

2、如有合併繳費需求,請匯款至指定帳戶_台新銀行之虛擬帳號(950000+要保單位統一編號)。

並請提供繳費憑證及本次繳費之單號明細至服務信箱辦理銷帳。

繳費方式

匯款帳號

950000+貴單位統一編號8碼(共14碼)

銀行

台新銀行 建北分行(銀行代碼:812)

戶名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險項目

     

(一)、一般險

     
       

給付項目

15足歲以上

未滿15足歲

 

一般意外身故或失能保險金

(未滿15足歲為喪葬費用或失能保險金。囿於法令規定,
將視被保險人其他保險情形,依可保額度最高級距投保)

400萬元

20萬元/
40萬元/
61.5萬元
(擇一投保)

 
 
 

旅行航空身故或失能保險金

400萬元

-

 

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40萬元

 

海外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

40萬元

 

海外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

8萬元

 

海外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

限額 2,000元

 

海外急難救助緊急醫療轉送

50萬元

 

海外急難救助搜索救助費用

50萬元

 

海外急難救助安排親友前往(兩名為限)

25萬元

 

海外急難救助親友於事故發生地或被保險人所在地之住宿及膳食

每日限額 3,500元,最高以15日為限

 

海外急難返國/移送

150萬

 

海外急難救助安排未成年子女返國

6萬元

 

海外急難救助遺體/骨灰當地禮葬

10萬元

 

海外急難救助等待返回期間住宿

每日限額 3,500元,最高以5日為限

 
       

(二)、申根險

     
       

給付項目

15足歲以上

未滿15足歲

 

一般意外身故或失能保險金
(未滿15足歲為喪葬費用或失能保險金。囿於法令規定,
將視被保險人其他保險情形,依可保額度最高級距投保)

400萬元

20萬元/
40萬元/
61.5萬元
(擇一投保)

 

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140萬元

 

海外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

140萬元

 

海外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

30萬元

 

海外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

限額 7,500元

 

海外急難救助緊急醫療轉送

50萬元

 

海外急難救助搜索救助費用

50萬元

 

海外急難救助安排親友前往(兩名為限)

25萬元

 

海外急難救助親友於事故發生地或被保險人所在地之住宿及膳食

每日限額 3,500元,最高以15日為限

 

海外急難返國/移送

150萬

 

海外急難救助安排未成年子女返國

6萬元

 

海外急難救助遺體/骨灰當地禮葬

10萬元

 

海外急難救助等待返回期間住宿

每日限額 3,500元,最高以5日為限

 

 

 

 

 
       

(三)、兵災保險

     
       

給付項目

被保險人

 

兵災身故或失能保險金

100萬元

 

說明:視需要加保兵災險之地區,依當地當時之情勢逐案加保另外洽收保險費。

   
       
       

二、投保規範

     

(一)、保險期間:自民國 114 年 6 月 21 日零時起至 115 年 6 月 20 日二十四時止。

   

(二)、保險對象:

     

本保險之承保對象僅限因公務需要奉准,且由政府負擔機票費用之差旅人員與眷屬(不含軍職人員)。

 

1、一般地區專案適用對象:

     

☆因公赴國外出差人員(含駐館至外地出差,行程不含申根地區)暨陪同赴國外出差之眷屬。
☆赴任、調任回國、外館互調、返國述職等人員及其眷屬。
☆不包括帶職帶薪出國進修或公費留學人員。

 

2、申根地區專案適用對象:

     

☆赴歐盟申根地區國家出差人員(含駐館至外地出差,行程含申根地區)暨陪同赴國外出差之眷屬。
☆赴任、調任回國、外館互調、返國述職等人員及其眷屬。
☆不包括帶職帶薪出國進修或公費留學人員。

 

(三)、承保之差旅期間包括:(以台北時間為基礎)

     

1、差旅承保期間僅包括依公務需要奉准,且由政府負擔機票費用之期間。
2、國外出差人員:按預計之日數,自離台之日 0 時起算,抵台之日 24 時止。
3、返國述職人員:按預計之日數,自離任之日 0 時起算,返任之日 24 時止。
4、調任出差人員:按預計之日數,自離任之日 0 時起算,抵台之日 24 時止。
5、赴任至派駐地點人員按預計之日數,自離臺之日0 時起算,抵派駐地之日 24 時止。
6、「因公」範圍投保全段出差、調任、返國述職等程期假期間,含個人休假及例假日。

 

三、聯繫窗口

 

*E-mail至新光產物受理信箱:skiad2@skinsurance.com.tw(隨後會回覆收訖郵件,務必保留以茲證明)

   

主要聯繫窗口

次要聯繫窗口

邱小姐:02-25075335 分機879

林小姐:02-25075335 分機438 

陳小姐:02-25075335 分機471

黃先生:02-25075335 分機653 

   

 

四、費率表下載

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 - 費率表

五、表單下載

申請項目

應備文件

填寫範例

辦理投保 投保申請書(文件須用印) 投保申請書填寫範例
英文投保證明 申請書(請提供電子檔) 英文投保證明填寫範例
理賠文件 理賠申請書 ---
檢附文件如下
檢附文件 申請書 死亡證明 警方處理紀錄 診斷書 醫療單據 除戶資料 受益人證明 其他必要文件
申請項目
身故(喪葬費用)保險金 v v v v v v v v
失能保險金 v   v v v   v v
傷害醫療保險金 v     v v     v
海外疾病醫療保險金 v     v v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