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產險-新光內銷PLUS產品責任險
有效分散經營風險,符合法令規定。
建立良好企業/商家形象,增加客戶的信賴度!
提供完善之理賠服務,以公正及專業的理賠團隊、公證人/專家證人處理理賠,轉嫁責任沒煩惱。
商品特色
1. 專為五大類別商家設計,滿足商家的保障需求,分散經營風險,符合法令規定。
2. 加碼刑事訴訟律師費用10萬元。
3. 一般食品、餐飲業、健康食品行業別可自由附加產品回收費用附加條款,增加保障。
商品方案
※承保範圍
| 適用對象 |
投保方案 |
高保方案 |
超值方案 |
一般方案 |
| 五大類別 |
一般食品/餐飲業
健康食品
衣飾鞋類
傢俱/3C/其他製品
美粧美髮/衛生用品 |
每一個人身體傷害 |
300萬 |
200萬 |
100萬 |
| 每一意外事故身體傷害 |
1,200萬 |
1,000萬 |
500萬 |
|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 |
100萬 |
100萬 |
100萬 |
| 保險期間內之累計保險金額 |
3,000萬 |
2,400萬 |
1,200萬 |
| 每一意外事故自負額 |
2,000 |
※加值保障
| 產品回收費用附加條款(僅一般食品餐飲業健康食品適用) |
| 方案選擇 |
高保方案 |
超值方案 |
一般方案 |
| 保險期間累計保險金額 |
50萬 |
25萬 |
10萬 |
| ※自負額同主險:2,000元 |
商品文號
109.11.19(109)新產精發字第1359號備查、91.07.31.台財保字第0910706978號函核准(公會版)96.08.31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09.01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2257號令修訂、97.05.20產意字第091號函備查(公會版)、109.11.19(109)新產精發字第1361號備查、109.11.19(109)新產精發字第1363號備查、106.03.17(106)新產精發字第252號函備查、106.03.17(106)新產精發字第249號函備查、109.11.19(109)新產精發字第1360號函備查、106.03.17(106)新產精發字第256號函備查、111.08.19(111)新產精發字第699號函備查、109.11.19(109)新產精發字第1364號函備查、106.03.17(106)新產精發字第250號函備查
商品條款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連結)
恐怖主義除外附加條款(連結)
新光產物Y2K電腦系統年序轉換不保附加條款(連結)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藥品及重金屬除外附加條款(連結)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刑事訴訟費用附加條款(連結)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經銷商附加條款(B)(連結)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食品附加條款(連結)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食物中毒附加條款(連結)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延長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期間附加條款 (連結)
新光產物傳染病及新冠肺炎除外不保附加條款(連結)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產品回收費用附加條款(連結)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訴訟及理賠費用附加條款(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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