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

責任保險

新光產險-新光內銷PLUS產品責任險

有效分散經營風險,符合法令規定。
建立良好企業/商家形象,增加客戶的信賴度!
提供完善之理賠服務,以公正及專業的理賠團隊、公證人/專家證人處理理賠,轉嫁責任沒煩惱。

商品特色

1.    專為五大類別商家設計,滿足商家的保障需求,分散經營風險,符合法令規定。
2.    加碼刑事訴訟律師費用10萬元。
3.    一般食品、餐飲業、健康食品行業別可自由附加產品回收費用附加條款,增加保障。

商品方案

※承保範圍

適用對象 投保方案 高保方案 超值方案 一般方案
五大類別 一般食品/餐飲業
健康食品
衣飾鞋類
傢俱/3C/其他製品
美粧美髮/衛生用品
每一個人身體傷害 300萬 200萬 100萬
每一意外事故身體傷害 1,200萬 1,000萬 500萬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 100萬 100萬 100萬
保險期間內之累計保險金額 3,000萬 2,400萬 1,200萬
每一意外事故自負額 2,000

※加值保障

產品回收費用附加條款(僅一般食品餐飲業健康食品適用)
方案選擇 高保方案 超值方案 一般方案
保險期間累計保險金額 50萬 25萬 10萬
※自負額同主險:2,000元

商品文號

109.11.19(109)新產精發字第1359號備查、91.07.31.台財保字第0910706978號函核准(公會版)96.08.31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09.01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2257號令修訂、97.05.20產意字第091號函備查(公會版)、109.11.19(109)新產精發字第1361號備查、109.11.19(109)新產精發字第1363號備查、106.03.17(106)新產精發字第252號函備查、106.03.17(106)新產精發字第249號函備查、109.11.19(109)新產精發字第1360號函備查、106.03.17(106)新產精發字第256號函備查、111.08.19(111)新產精發字第699號函備查、109.11.19(109)新產精發字第1364號函備查、106.03.17(106)新產精發字第250號函備查

商品條款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連結)
恐怖主義除外附加條款(連結)
新光產物Y2K電腦系統年序轉換不保附加條款(連結)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藥品及重金屬除外附加條款(連結)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刑事訴訟費用附加條款(連結)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經銷商附加條款(B)(連結)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食品附加條款(連結)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食物中毒附加條款(連結)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延長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期間附加條款 (連結)
新光產物傳染病及新冠肺炎除外不保附加條款(連結)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產品回收費用附加條款(連結)
新光產物產品責任保險訴訟及理賠費用附加條款(連結)

我想了解此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