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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永續議題

響應氣候變遷 落實節能減碳

氣候治理組織 新光產險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對企業與地球的重 要性,為有效調控氣候風險與掌握機會,並履 行對利害關係人的責任,本公司在風險管理委 員會下設TCFD 工作小組,將氣候變遷視為影 響公司穩定發展的重要議題,透過完善的治理 架構,形塑發展策略,落實氣候領導及監督責任。

TCFD 工作小組透過下列氣候變遷風險相關議 題事項,協助發展減碳與調適措施以降低風險:

1. 評估業務相關之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
2. 訂定及蒐集氣候變遷相關風險之指標和目標。
3. 建立及監督氣候風險回應措施。
4. 訂定氣候相關風險之管理架構及政策。
5. 建立氣候相關風險之內部管理流程。
6. 定期向風委員會報告氣候相關風險之管理情 形。

工作小組依據氣候變遷核心的四大元素建立TCFD 財務揭露架構,以協助投資者與決策 者瞭解揭露公司如何評估其氣候相關之風險 與機會;工作小組將氣候相關風險(Climate[1]related Risks) 區分為低碳經濟相關之「轉型風 險(Transition Risks)」與氣候變遷影響相關之 「實體風險(Physical Risks)」,並列出氣候相 關機會(Climate-related Opportunities),以協 助公司評估及揭露與業務活動最直接之氣候相 關風險與機會。 我們參照「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 架構,本公司擬定具一致性的自願性氣候相關 財務資訊揭露建議,審視氣候變遷為公司帶來 的風險與機會。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四大元素

四大核心要素

說明

 因應作為

治理

透過由上而下方式建立氣候相關風險之管理,使得董事會得以監督氣候相關議題及目標之實現。

  • 董事會將氣候變遷風險納入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管理文化,建立風險管理機制,依據所辨認之氣候相關風險制定風險胃納,持續監督氣候相關議題及其目標,確保風險管理有效性,並負本公司整體風險管理之最終責任。
  • 風險管理委員會隸屬於董事會,至少每季開會一次,為公司氣候風險監督組織,負責監督氣候相關風險有關之議題,並適時向董事會報告及提出必要的改善建議。
  • 由管理階層成立之TCFD工作小組,參與檢視氣候相關項目之作業進度及成果,風管部納入風險管理報告,提報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
  • 董事會通過氣候變遷風險胃納聲明書,為氣候變遷風險之管理建立基本原則,以使在初期機制建置時,得以有效規避風險。

策略

公司鑑別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對核心業務現存及潛在之財務影響,主要還是在颱風及洪水險之保險商品對財務造成的衝擊。

  • 各業管單位辨識氣候變遷風險對公司在短、中、長期的風險與機會,及其如何對公司產生業務、策略及財務的影響,同時進一步進而評估氣候變遷對公司營運衝擊及相關因應措施,依重大性標準將氣候相關風險排列優先順序,訂定年度經營目標及業務、商品與投資等策略。
  • 依據辨識和評估氣候相關風險來檢討、執行現有營運策略與未來規劃,包括:

1.開發綠能相關保險商品
2.投入數位技術
3.永續經營
4.維持低碳辦公環境。

  • 因應本公司氣候策略及行動,在投資前的評估將煤礦產業列為不予承作產業,並利用安定 基金提供的氣候變遷三個情境(有序轉型、失序轉型及太少太晚情境),監控本公司的資產 受氣候變遷的影響程度,並採取加強措施確認主要的能源密集活動投資標的,皆已建立減 碳措施響應減碳轉型政策,以減緩氣候變遷對本公司投資獲利的衝擊。

風險管理

針對氣候相關風險進行重大性排序,接著做出減緩、轉移、承受或控制這些風險的決定。

  • 透過風險管理流程辨識、衡量、回應因應措施及監控執行情形,並內化在現行的企業風險管理(ERM)流程,以有效管理內部控制三道防線。
  • 依據再保部經由專業經紀人提供之巨災(CAT)模擬分析,評估公司對天災之最大可能損失(PML),調整本公司保險商品之核保策略。
  • 將氣候風險整合至現有之投資管理流程中,嚴格控管「不予承作產業」之投資;對於「高氣候相關風險產業」,則以限額限制投資,並定期檢視監控。

指標和目標

指標係指在特定時間區間內對於營運、策略或財務面向之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管理成效的衡量工具。
目標是指在既定時間範圍內預期達成之結果,並用以衡量其因應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執行成效。

擬定達成氣候相關目標 透過以下認證或確信:
1.每年進行水資源、溫室氣體排放(含範疇一、二)之統計。
2.已完成 2021/2022/2023年ISO14064-認證。(總公司&新竹分公司)

▲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與機會評估

類型

風險

風險說明

營運衝擊

因應作為

轉型風險

政策和法規風險

氣候變遷相關政策行動持續發展,政策目標通分為兩類:限制任何可能助長氣候變遷不利之影響,以及促進氣候變遷調適,政策與法規規範可能增加本公司營運成本,如實施碳定價機制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室內空氣品質、節電標準、提高用水效率等。而隨著氣候變遷造成之損失不斷擴大,氣候相關訴訟風險亦可能增加。

營運成本增加、裁罰、訴訟案件增加

積極與主管機關、相關組織等利害關係人議合,密切關注國內外法規變動,並建立內部用電用水量、碳排放等數據清冊,定期檢查環保措施成效。

技術

風險

經濟體系逐漸轉向支持低碳、高效能之技術改良與創新,可能會有更低碳的取代產品或服務,或是發展低碳科技與再生能源轉換導致營運成本增加。

營收減少、

營運成本增加

持續推動低碳服務,如線上投保、保單電子化、AI 智能客服,降低時效與減少使用紙張資源。

規劃針對再生能源及環境友善技術,如太陽能、風力發電等綠能經濟開發創新保險商品,設計硬體損失或能源無法使用時的費用補償保險,降低並移轉企業與民眾之可能風險。

市場

風險

氣候變遷導致供需結構、產品與服務機制改變,增加市場不確定性。

投資可能涉及高汙染或高碳排產業,導致社會或利害關係人觀感不佳,且外部投資者也會考量ESG 績效決定是否投資本公司,若有環境議題相關負面報導,可能造成營收減少、資產價值降低。

投資部位價值下降,受永續發展意識影響之企業其營運、資產可能受損。

營收減少、

資產價值受損

積極發展再生能源相關產品,進行與風力及降雨量連結的農業相關保險,如鳳梨保險。

現有投資管理流程,嚴格控管「不予承作產業」及「高氣候相關風險產業」,之投資限制,並定期檢視監控。

將投資標的納入ESG評估,並隨時關注政策與市場變化,積極回應ESG 相關議題,主動揭露碳排放、水電資源使用效率等資訊。

商譽

風險

ESG執行成效不彰,影響公司聲譽,使得客戶及業務流失,營收下跌。

對利害關係人關注之氣候變遷議題未積極回應投入,影響公司形象及信譽。

聲譽貶損、

營收減少

持續對ESG議題予以推動,與善盡企業責任或積極推動ESG之供應商合作,或投資該類標的。

對利害關係人關注之議題或需求,設置溝通管道回應,轉化為支持公司朝永續、綠色企業發展之助力。

實體

風險

立即性風險

除氣候異常導致用電量增加、夏季用電高峰恐造成停電外,致災性極端氣候如颱風、豪雨等嚴重性持續提升,恐造成辦公據點、機房、公共設施營運中斷風險,亦伴隨可能的資產減損或客戶理賠損失。

營運中斷、資產價值減損、理賠損失增加

委由專業廠商定時做機電設備維護,設置閘門、沙包等防災措施,定時舉辦防災演練,並建立異地備援中心及不斷電系統,降低風險。

針對颱風及洪水定期透過天災模型進行最大可能損失(PML)評估,安排適足的再保合約來分散風險。

長期性風險

氣候模式的長期變化,如平均氣溫上升、地區降雨型態改變、海平面上升或長期的熱浪等,將造成營運成本增加,如電費持續上升、水資源缺乏等。

營運成本增加、資產價值降低、理賠損失增加

持續建立營運持續管理機制,推動綠色服務流程,提高資源使用效率,積極發展低碳產品與服務。

機會

資源

效率

  • 提高業務所需能資源之使用效率,透過持續監控各項資源(水、電)使用資訊,適時有效的採取矯正措施。
  • 透過資源回收再利用,提升營運效能並降低成本。
  • 設置節水設備,宣導用水減量。
  • 舉辦多走樓梯活動,減少電梯運作,節約用電。

新能源

  • 評估使用低碳能源,提升能源效益。
  • 配合政府獎勵進行建築物修繕或節電設備購置。

產品/

服務

  • 積極推廣部分商品網路投保、電子保單、電子帳務處理。
  • 產品開發導入綠色設計思維,發展具環保、氣候變遷、綠能題材之商品。
  • 評估規劃建立碳管理平台,追蹤碳數據。
  • 透過各式氣候急遽變異的環境災難事件,檢視產生影響之承保與理賠,以減少財物損失。

市場

  • 評估再生能源使用或綠色憑證購置。
  • 鼓勵供應商在地化管理及低碳材料設計。

韌性

  • 提升綠色投資比重,響應世界趨勢。
  • 評估不動產投資納入綠色建築物、節能建築物。
  • 參與公民電廠之推廣。
  • 積極響應政府舉辦之各項節能活動

TCFD情境模擬分析案例說明
本公司考量氣候變遷之影響,將其風險分為實體風險與轉型風險進行評估。
針對短期內的實體風險則採用壓力測試的方式檢驗,測試情境包含台灣本島一年內發生「3 次50 年迴歸期的強烈颱風」與「1次200 年迴歸期的強烈颱風」兩種情境,在考慮巨災再保合約後,壓力測試結果資本適足率皆高於法定標準,另依200年迴歸期強烈颱風造成的車火險颱洪損失,按地區別計算損失分布,如下表。
在投資的轉型風險方面,本公司考量「有序轉型」、「失序轉型」以及「太少太晚」三種情境,情境分析結果皆在本公司可接受的損失範圍內

車火險颱洪損失評估
(200年迴歸期)

地區

損失分布(%)

台北市

24.72%

新北市、基隆

3.88%

桃園

24.33%

新竹

5.06%

苗栗

1.41%

台中

10.07%

南投

0.92%

彰化

3.29%

雲林

4.10%

嘉義、台南

2.81%

高雄、屏東、澎湖

8.90%

花蓮、台東

1.24%

宜蘭

7.86%

金門、其他列嶼

0.01%

地址為國內及無法歸屬地區別的其他天災業務。

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