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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傷健險

累計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未達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之限額

《通知函說明專區》

Q:我為什麼會收到「未滿15足歲之被保險人補足喪葬費用保險限額缺口」通知函?

A:配合保險法第107條修訂,自109年6月12日起,未滿15足歲被保險人可投保喪葬費用保障,保險金額上限目前為台幣61.5萬元。

因您目前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尚未達61.5萬元,故特以專函提醒您相關投保權益,您可做以下選擇:

A選擇
補足61.5萬喪葬費用保障
B選擇
不調整,維持現有保障
您可洽詢您的服務人員協助完成加保作業。 您可填寫隨函檢附之「選擇不投保或附加含喪葬費用保險金保險商品確認聲明書」後傳真或郵寄回本公司。

Q:現售提供未滿15足歲被保險人具喪葬費用保險金之傷害險保險商品有哪些?

A:新光產險現售未滿15足歲被保險人具喪葬費用保險金之傷害險保險商品列表如下

公司名稱

傷害保險及旅平險

商品名稱

連結

新光產物

傷害保險【個人投保】

兒童個人傷害保險(0歲~未滿15足歲適用)

傷害保險【團體投保】

新光產物公共自行車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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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交通工具乘員平安團體傷害保險(甲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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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團體傷害保險(丙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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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團體傷害保險 商品條款下載

旅平險【個人/集體投保】

新光產物旅行平安保險(標準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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