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未達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之限額
《通知函說明專區》
Q:我為什麼會收到「未滿15足歲之被保險人補足喪葬費用保險限額缺口」通知函?
A:配合保險法第107條修訂,自109年6月12日起,未滿15足歲被保險人可投保喪葬費用保障,保險金額上限目前為台幣61.5萬元。
因您目前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尚未達61.5萬元,故特以專函提醒您相關投保權益,您可做以下選擇:
A選擇
補足61.5萬喪葬費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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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選擇
不調整,維持現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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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洽詢您的服務人員協助完成加保作業。 |
您可填寫隨函檢附之「選擇不投保或附加含喪葬費用保險金保險商品確認聲明書」後傳真或郵寄回本公司。 |
Q:現售提供未滿15足歲被保險人具喪葬費用保險金之傷害險保險商品有哪些?
A:新光產險現售未滿15足歲被保險人具喪葬費用保險金之傷害險保險商品列表如下
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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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保險及旅平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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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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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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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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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保險【個人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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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個人傷害保險(0歲~未滿15足歲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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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保險【團體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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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公共自行車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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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條款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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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交通工具乘員平安團體傷害保險(甲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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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條款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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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團體傷害保險(丙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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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條款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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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團體傷害保險 |
商品條款下載 |
旅平險【個人/集體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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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旅行平安保險(標準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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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條款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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