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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保險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親愛的車主!!
您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到期了嗎?
新光產物為了您的權益及行車安全,
請您於保險到期前,記得趕快投保喔!!!!
有關投保事宜,請撥打本公司0800-789-999服務電話洽詢。
若預期未投保被查獲而被查獲,將被開立新台幣 3,000元~15,000元 之罰鍰
 
    
特色 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
保障
內容
強制險即是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機)車發生汽(機)車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體傷、失能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保險公司依契約對受害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提供傷害醫療給付,失能給付及死亡給付的保障,但不含財物損失。
保障 對象 乘客、第三人
保險
金額

每一個人傷害: 20 萬
每一個人死亡或失能:200 萬
每一個人意外事故總額: 220 萬

 
更多說明:
1.政府規定汽車所有人應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或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續保者,經舉發者將處以新台幣 3,000 元~ 15,000 元之罰鍰。
2.沒有投保強制險(或原有保險效期不滿30日),是無法辦理辦理汽、機車的換照、過戶、驗車的。
3.驗車請注意,主管機關已建置「電子式保險證認證平台及輔助系統」,公路監理機關及代檢廠透過該系統可即時查詢投保紀錄,驗車不必帶保險證,但請先確認可以下載有效電子式強制證再前往驗車。
 
商品文號:
110.02.25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01.21金管保產字第1090151051號函修訂

條款下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條款

強制險網站:

強制險基金網站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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