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大專校院獎助生團體傷害保險」
一、表單下載
二、保障範圍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三、保障對象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院校具有學籍之獎助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每一被保險人不得重複投保本專案)
四、履約期間
自111年1月1日00時 至111年12月31日24時止。
(保險到期日不可超出111年12月31日24時)
五、保險期間
可投保一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
六、投保人數
每張保單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如未滿5人請洽本公司個人傷害保險專案。(一律採記名入單,需提供團體保險卡請額外註記)
七、保障內容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1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5萬至100萬元。
C.實支實付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5萬元。
D.住院日額醫療保障:住院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項目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八、保險費(單位新台幣)
保險期間
|
每人保險費
|
12個月
|
280元
|
11個月
|
266元
|
10個月
|
252元
|
9個月
|
238元
|
8個月
|
224元
|
7個月
|
210元
|
6個月
|
182元
|
5個月
|
154元
|
4個月
|
126元
|
3個月
|
98元
|
2個月
|
70元
|
1個月(含不滿1個月)
|
42元
|
九、受益人
身故保險金如未指定者,視為法定繼承人;如需指定受益人,需經被保險人簽名。
失能保險金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十、常見Q & A
十一、投保/加退保程序及服務窗口
十二、理賠程序及理賠窗口
十三、111年「大專校院獎助生團體保險」簡報 教學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