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
一、表單下載
二、保障範圍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三、保障對象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院外實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四、履約期間
自110年09月01日00時 至111年07月31日24時止。
(自前述履約期間後,本公司不再受理新件投保,僅接受有效保單之批改加退保、理賠申請服務)
五、保險期間
可投保一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
六、投保人數
每張保單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如未滿5人請洽本公司個人傷害保險專案。(投保個人傷害保險專案須於起保前先行繳納保險費始可投保)
七、保障內容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10萬至200萬元。
C.實支實付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5萬元。
D.住院日額醫療保障:住院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項目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八、保險費(單位新台幣)
保險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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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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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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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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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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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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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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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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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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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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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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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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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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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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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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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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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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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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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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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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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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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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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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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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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含不滿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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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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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受益人
身故保險金如為指定者,視為法定繼承人;如需指定受益人,需經被保險人簽名。
失能保險金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十、常見Q & A
十一、投保/加退保程序
十二、投保/加退保程序服務窗口
十三、 110年「大專校院校外實習生團體保險」簡報 教學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