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113年「全國社會工作人員團體意外保險」
一、承保對象:
1. 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之人員。
2. 職稱含「社工」之人員,例如:社工員、社工師、公職社工師、高級社工師、社工督導、社工助理/助理社工、約聘社工員、醫務社工、社工室主任、司法社工、學校社工、心衛社工、保護性社工、處遇協調社工等。
3.各機關(構)、學校、民間團體及機構任僱用執行社會工作師法第12 條所定業務之社工人員及社會安全網計畫所聘專業人員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服務人力、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關懷訪視服務人力、藥癮個案管理服務人力等。
二、承保年齡:20足歲 至 65足歲
三、保險期間:自民國113年01月01日00時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24時止。
社工人員得中途申請加保,需於每月最後一日前提出申請,經核保通過,於次月1日生效。
四、保障內容
承保項目 |
保險金額 |
備註 |
意外身故及失能 |
200萬元 |
僅承保工作時段(包含上下班交通時段) |
意外醫療保險(實支實付型) |
3萬元 |
僅承保工作時段(包含上下班交通時段) |
意外醫療保險(日額型) |
1,000元 |
僅承保工作時段(包含上下班交通時段),每日給付1,000元,
保險期間內給付日數不得超過90日 |
五、保險費
承保月數 |
起保日 |
每人保費 |
12個月 |
113/01/01 |
995元 |
11個月 |
113/02/01 |
945元 |
10個月 |
113/03/01 |
896元 |
9個月 |
113/04/01 |
846元 |
8個月 |
113/05/01 |
796元 |
7個月 |
113/06/01 |
746元 |
6個月 |
113/07/01 |
647元 |
5個月 |
113/08/01 |
547元 |
4個月 |
113/09/01 |
448元 |
3個月 |
113/10/01 |
348元 |
2個月 |
113/11/01 |
249元 |
1個月 |
113/12/01 |
149元 |
六、表單下載
七、諮詢電話與服務窗口
1.請E-mail至新光產物受理信箱:skiad5@skinsurance.com.tw (隨後會回覆收訖郵件,務必保留以茲證明)
2.服務專線
要保單位地區 |
連絡電話 (02)2507-5335 |
苗栗(含)以北、離島地區 |
劉小姐 分機844 |
台中(含)已南 |
呂小姐 分機8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