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 公開依據:
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日財政部(90)台財保字第0900751388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3條;並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一日財政部台財保字第0920750543號令修正發布第5、6、8、9、11、13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日奉財政部台財保字第0920705164號函核定發布「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基本參考格式」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四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理字第09802615762號令修正發布第9、10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五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理字第1000255901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3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1020252988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3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104025023391號令修正發布第8、9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10502523961號令修正發布第5、9~11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09 049423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8、10、11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11104919831 號令修正發布第8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