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無配偶且全年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財政部公告當年度規定之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之合計數者。(本人) |
個人身分證明及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向各稅捐機關申請) |
B |
屬於夫妻二人之全年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財政部公告當年度規定之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之合計數家庭之家庭成員。(本人) |
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向各稅捐機關申請) |
C |
具有原住民身分法規定之原住民身分。(本人) |
政府機關提供之戶籍證明文件。(原住民身分法) |
具有合法立案之原住民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分或為各該團體或機構服務對象。(本人) |
原住民人民團體出具之相關證明文書或成員/服務對象清冊。
(須加蓋立案大章或對外用章及現任負責人小章) |
D |
具有合法立案之漁民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分,或持有漁船船員手冊之本國籍漁業從業人或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證之外國籍漁業從業人。(本人) |
合法立案之漁民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分證明或船員手冊。 |
E |
為合法立案之社會福利慈善團體或機構之服務對象。(本人) |
合法立案之社會福利慈善團體或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書或服務對象清冊。(須加蓋立案大章或對外用章及現任負責人小章) |
F |
屬於內政部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實施對象家庭之家庭成員。(本人) |
工作所得補助期間證明函文。(向受理補助申請之縣市政府申請) |
G |
屬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家庭。(本人) |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
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之家庭成員。(本人) |
低收入戶卡。 |
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中低收入戶之家庭成員。(本人) |
中低收入戶核准公文 。 |
H |
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義之身心障礙者。(本人) |
身心障礙手冊。 |
具有合法立案之身心障礙者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分或為各該團體或機構服務對象。(本人) |
身心障礙團體出具之相關證明文書或成員/服務對象清冊。
(須加蓋立案大章或對外用章及現任負責人小章) |
I |
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投保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本人) |
請檢附投保農民健康保險之證明。 |
Z |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經濟弱勢者或特定身分者。(本人) |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經濟弱勢者或特定身分證明。 |
M |
無配偶且全年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財政部公告當年度規定之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之合計數者之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本人除外,即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
個人身分證明及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向各稅捐機關申請)
(須另檢附可茲證明為家庭成員關係之資格認定文件;倘以同一戶籍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家屬之身份投保者,須提供戶籍證明文件) |
N |
屬於夫妻二人之全年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財政部公告當年度規定之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之合計數家庭之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本人除外,即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
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向各稅捐機關申請)
(須另檢附可茲證明為家庭成員關係之資格認定文件;倘以同一戶籍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家屬之身份投保者,須提供戶籍證明文件) |
O |
具有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原住民身分之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本人除外,即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
政府機關提供之戶籍證明文件。(原住民身分法)
(須另檢附可茲證明為家庭成員關係之資格認定文件;倘以同一戶籍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家屬之身份投保者,須提供戶籍證明文件) |
具有合法立案之原住民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分或為各該團體或機構服務對象之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本人除外,即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
原住民人民團體出具之相關證明文書或成員/服務對象清冊。
(須加蓋立案大章或對外用章及現任負責人小章)
(須另檢附可茲證明為家庭成員關係之資格認定文件;倘以同一戶籍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家屬之身份投保者,須提供戶籍證明文件) |
P |
具有合法立案之漁民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分,或持有漁船船員手冊之本國籍漁業從業人或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證之外國籍漁業從業人之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本人除外,即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
合法立案之漁民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分證明或船員手冊。
(須另檢附可茲證明為家庭成員關係之資格認定文件;倘以同一戶籍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家屬之身份投保者,須提供戶籍證明文件) |
Q |
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投保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之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本人除外,即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
請檢附投保農民健康保險之證明。
(須另檢附可茲證明為家庭成員關係之資格認定文件;倘以同一戶籍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家屬之身份投保者,須提供戶籍證明文件) |
R |
為合法立案之社會福利慈善團體或機構之服務對象之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本人除外,即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
合法立案之社會福利慈善團體或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書或服務對象清冊。
(須加蓋立案大章或對外用章及現任負責人小章)
(須另檢附可茲證明為家庭成員關係之資格認定文件;倘以同一戶籍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家屬之身份投保者,須提供戶籍證明文件) |
S |
屬於內政部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實施對象家庭之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本人除外,即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
工作所得補助期間證明函文。(向受理補助申請之縣市政府申請)
(須另檢附可茲證明為家庭成員關係之資格認定文件;倘以同一戶籍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家屬之身份投保者,須提供戶籍證明文件) |
T |
屬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家庭之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本人除外,即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須另檢附可茲證明為家庭成員關係之資格認定文件;倘以同一戶籍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家屬之身份投保者,須提供戶籍證明文件) |
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之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本人除外,即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
低收入戶卡。
(須另檢附可茲證明為家庭成員關係之資格認定文件;倘以同一戶籍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家屬之身份投保者,須提供戶籍證明文件) |
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中低收入戶之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本人除外,即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
中低收入戶核准公文 。
(須另檢附可茲證明為家庭成員關係之資格認定文件;倘以同一戶籍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家屬之身份投保者,須提供戶籍證明文件) |
U |
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義之身心障礙者之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本人除外,即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
身心障礙手冊。
(須另檢附可茲證明為家庭成員關係之資格認定文件;倘以同一戶籍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家屬之身份投保者,須提供戶籍證明文件) |
具有合法立案之身心障礙者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分或為各該團體或機構服務對象之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本人除外,即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
身心障礙團體出具之相關證明文書或成員/服務對象清冊。
(須加蓋立案大章或對外用章及現任負責人小章)
(須另檢附可茲證明為家庭成員關係之資格認定文件;倘以同一戶籍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家屬之身份投保者,須提供戶籍證明文件) |
J |
符合老人福利法規定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老
人。(本人) |
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證明文書。 |
V |
符合老人福利法規定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老人之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本人除外,即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 |
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證明文書(須另檢附可茲證明為家庭成員關係之資格認定文件;倘以同一戶籍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家屬之身份投保者,須提供戶籍證明文件) |